資本額逾百億及金融業上櫃公司已公告申報111年度財務報告
資本額逾百億及金融業上櫃公司已公告申報111年度財務報告。(資料照)
櫃買中心表示,金管會為提升上(市)櫃公司財務資訊揭露及時性,今(112)年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及金融業之上(市)櫃公司須提前於年度終了後75日內(即3月16日)完成公告申報111年度財務報告。櫃買中心經統計,符合上開條件計有10家上櫃公司(含7家金融業公司)均已依限完成111年度財務報告申報作業,其餘799家上櫃公司申報期限仍維持3月31日。
櫃買中心指出,除了提前公告年度財務報告外,依「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規劃另依資本額分三階段推動上櫃公司應提前於年度終了後75日內公告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實收資本額100億元以上者已於111年辦理公告、20億元以上者為112年即應依期限辦理公告(111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全體上櫃公司於113年起均應依期限辦理公告,投資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瀏覽符合上開條件公司之年度自結財務資訊(網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57sb01_q9;首頁\彙總報表\公告\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專區)。
櫃買中心強調,提前公告財務資訊上路後,可縮短資訊空窗期,有利於投資人或利害關係人掌握較及時的資訊作為決策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