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股票2020年3月23日起實施暫停交易制度
興櫃股票2020年3月23日起實施暫停交易制度。(資料照)
櫃買中心表示,為使興櫃公司於交易時間內發生或公告之重大訊息具充分時間廣泛公開,降低資訊不對稱情事並提供投資人訊息消化時間,參照現行上櫃公司相關規範,從明(109)年3月23日起將實施興櫃股票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未來倘興櫃公司因有部分重大訊息待公布或董事會決議重大事項等特殊原因(如合併、收購、分割、嚴重減產停工等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櫃買中心得主動或依興櫃公司於前一個營業日申請暫停其股票交易,興櫃公司在公開相關訊息後,須再向櫃買中心申請自次一營業日起恢復交易。
為實施前述興櫃股票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櫃買中心已修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相關規定,並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准予核備。櫃買中心指出,考量為給予證券商配合修正系統一定作業時間及該興櫃新制度的宣導期,該制度將自明(109)年3月23日起正式施行。
此外,櫃買中心為給予興櫃公司投資人有更充裕之時間消化重大訊息,並與上櫃公司之重大訊息申報期限規定一致,本次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之修正,亦併同將興櫃公司重大訊息申報期限,由事實發生日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一小時前完成,修正為事實發生日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二小時前,即上午7點前完成,並將興櫃公司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增列為重大訊息,以利投資人即時知悉,前述相關修正規定自即日起施行。
為實施前述興櫃股票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櫃買中心已修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相關規定,並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准予核備。櫃買中心指出,考量為給予證券商配合修正系統一定作業時間及該興櫃新制度的宣導期,該制度將自明(109)年3月23日起正式施行。
此外,櫃買中心為給予興櫃公司投資人有更充裕之時間消化重大訊息,並與上櫃公司之重大訊息申報期限規定一致,本次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之修正,亦併同將興櫃公司重大訊息申報期限,由事實發生日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一小時前完成,修正為事實發生日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二小時前,即上午7點前完成,並將興櫃公司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增列為重大訊息,以利投資人即時知悉,前述相關修正規定自即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