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再度引進國際策略性投資人 太陽能孫公司轉售予泰國上市公司GRP

大同再度引進國際策略性投資人 太陽能孫公司轉售予泰國上市公司GRP。(資料照) 大同再度引進國際策略性投資人 太陽能孫公司轉售予泰國上市公司GRP。(資料照)

大同公司宣布旗下太陽能子公司「大同永旭能源」將出售其全資子公司「勝陽能源」90%股權予Global Renewable Power Company Limited (GRP)。 GRP為泰國上市公司Global Power Synergy Public Company Limited (“GPSC”) 的子公司。

此為大同太陽能事業繼台南七股案場引進日本合作夥伴後,再次配合政府吸引外資來台投資政策,引進國際策略性投資人,讓大同太陽能事業再度躍上國際舞台,也再次彰顯大同集團在太陽能產業的實力,獲得國際級投資人肯定。

出售太陽能電廠為業界常見的營運模式,亦是大同採用的商業模式之一,預估本案處分金額約為新台幣15億元,將可挹注集團收入,並實現滾動式成長的目標。

太陽能電廠投資雖有長達20年穩定收入,但資本支出回收期較長,為提高經營與資金效能,大同自104年起即規畫成立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 特殊目的項目公司) 持有太陽能案場,並規劃以出售SPV股權的方式,提前收回資金並實現獲利,將資金用於擴建太陽能電廠或發展其他新事業,達到滾動式成長的目標。

勝陽能源成立於104年9月,為大同第一個設立之SPV公司,屬於非電業案之第三型太陽能公司,全部發電躉售予電力公司。截至109年7月底止,得標容量為55.82MWp,已掛錶容量為53.98MWp,預計今年底前全部併網發電。

本次股權交易對象GRP為泰國國家石油公司(PTT Group)旗下專營電力與公共事業的GPSC所 100% 投資的子公司,截至2019年底為止,GPSC的電力事業實績已達5,026MW。在再生能源的部分,GPSC除開發泰國本地市場外,也積極擴展海外市場,本次與大同合作將是進入台灣市場的第一步;雙方將透過合作備忘錄的簽署,建立長期合作夥伴關係,未來將共同爭取台灣及東南亞市場商機,帶動大同集團在太陽能電廠建置與維運進一步的成長。

大同集團太陽能團隊在全台已完成超過 858 處之太陽能電廠,與台電併聯發電已超過149 MWp;更擁有屋頂、地面、水上、畜電/漁電等不同類型太陽能電廠建置經驗。案場建置品質為業界翹楚,經歷各項風災及日趨嚴苛環境考驗,已連續四年未有任何保險理賠,獲得合作方之讚賞。本案在股權交易完成後,「勝陽能源」所擁有之案場、智慧監控系統與所有之維運,也將持續由大同永旭能源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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