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中心:上(興)櫃公司財務報告經董事會報告或決議後須發布重大訊息
櫃買中心:上(興)櫃公司財務報告經董事會報告或決議後須發布重大訊息。(資料照)
櫃買中心表示,為使上櫃及興櫃公司財務資訊更臻即時與完備,爰修正「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及「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部分條文。
櫃買中心指出,本次修正重點乃增訂上櫃及興櫃公司之財務報告於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後應發布重大訊息,俾利投資人及早知悉相關重要財務資訊。此外,為使重大訊息規範更加明確完備並符合實務運作,亦對部分條文酌以修正。
櫃買中心指出,本次修正重點乃增訂上櫃及興櫃公司之財務報告於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後應發布重大訊息,俾利投資人及早知悉相關重要財務資訊。此外,為使重大訊息規範更加明確完備並符合實務運作,亦對部分條文酌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