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旗下永旭能源與泰國國家石油子公司簽訂股權出售及管理服務合約

大同旗下永旭能源與泰國國家石油子公司簽訂股權出售及管理服務合約。(資料照) 大同旗下永旭能源與泰國國家石油子公司簽訂股權出售及管理服務合約。(資料照)

大同公司(股票代號:2371)旗下100%持股的太陽能子公司「大同永旭能源」與泰國國家石油公司(PTT Group)旗下子公司Global Renewable Power 1 Company Limited  (GRP 1) 於12月18日正式簽訂股權出售合約,大同永旭能源將出售其全資子公司「勝陽能源
」90%股權予GRP 1,同時並獲得該案20年管理服務合約。大同集團配合政府吸引外資來台投資政策,積極引進國際策略性投資人,與國際再生能源市場接軌,在太陽能產業的實力獲得國際級投資人肯定。

本案由大同永旭能源董事長林和龍與GRP 1董事長Rosaya女士簽訂合約,因疫情關係台泰雙方透過視訊在雙方律師的見證下完成簽約儀式,大同公司總經理湯政仁與GRP1母公司GPSC CEO Worawat Pitayasiri皆親自出席並發表祝福演說。本案在德勤財顧的協助之
下,經過一年多的努力順利完成,本交易將為集團挹注約新台幣15億元,待投資方完成來台投資申請程序後進行交割作業。

大同永旭能源表示,勝陽能源成立於民國104年9月,為大同第一個設立並完成出售的SPV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 特殊目的項目公司),透過出售SPV股權方式提前收回資金、實現獲利,並將資金再投資於擴建太陽能電廠以擴展太陽能市場版圖,可達到滾動式成長的目標,而引進國際策略性投資人,則能與全球大型企業建立長期合作關係。勝陽能源目前得標容量約為55.77MWp,併網率超過98%,預計明年第二季底前全部併網發電。

本次股權交易對象GRP1為泰國國家石油公司(PTT Group)旗下專營電力與公共事業的GPSC所 100% 投資持股的子公司,PTT Group是由泰國財政部持股超過50%以上之能源公司,向來以非常嚴謹的態度選擇海外合作夥伴,大同集團在太陽能電廠擁有屋頂、地面、掩埋場及水上等不同類型太陽能電廠的建置經驗,與連續五年未有任何保險理賠的建置品質及豐沛的維運能量,因此獲得合作方之青睞。在再生能源領域,GPSC除開發泰國當地市場外,也積極擴展海外市場,本次與大同合作雙方將建立長期合作夥伴關係,共同爭取國內外太陽能市場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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