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附附款通過合併 自主繳回10MHz 超頻頻譜 台灣大:深感遺憾
NCC附附款通過合併 自主繳回10MHz 超頻頻譜 台灣大:深感遺憾。(資料照)
台灣大哥大申請合併台灣之星一案,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今(18)日決議附附款通過。其中1GHz以下10MHz超頻頻譜,須於2024年6月30日前自主無償繳回,對此決議,台灣大深表遺憾,且實務上窒礙難行,本案後續仍需公平會審議,通過後雙方仍需經過證交所及證期局審議。
台灣大表示,過去一年來已努力向NCC溝通,網路整併先後將包含轉移台灣之星用戶語音服務至VoLTE、將台灣之星近一萬個基站設備及天線逐站拆遷整合至本公司基站、整併關閉台灣之星的核心網路、優化台灣之星用戶的使用品質以降低900頻段縮頻的衝擊、且需置換大量僅支援900頻段之台灣之星用戶終端,這些工作非一年半載得以完成,可惜未獲NCC支持,也因此將無法完成保全台灣之星用戶權益之責,此結果也突顯現有法規無法直接處理電信業合併以後之新局。
台灣大表示,將由董事會決議如何因應。